根据《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常委[2010]6号)和《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常德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常办[2010]6号),设立常德市交通运输局(简称市交通运输局),正处级,为市人民政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担的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主要职责:
(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参与拟订物流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的行业管理。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和大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指导交通战备工作。
(八)制定地方性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办公地点: 常德市柳叶大道2999号(武陵区政府正对面) 可乘公交线路:18路.48路
值班电话:0736-7162668
公务邮箱:cdjtzwxx@hnjt.gov.cn